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为食品安全敲响警钟,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请三审——
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再次为食品安全问题敲响警钟!也凸显出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重要性。
千呼万唤之中,食品安全法草案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高度关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针对“三鹿事件”暴露出的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漏洞,法律委员会、法工委着重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在三审稿中作出了多方面有针对性的修改,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安全标准、添加剂、召回制度、事故处置等八方面进一步织牢织密食品安全大网。
强化政府职责,全程监管食品安全
“三鹿事件”通过调查发现,问题奶粉是因在原奶收购过程中被不法分子添加三聚氰胺所致。然而事件发生后,原奶收购环节的“奶站”却不明确归哪个部门监管,奶粉生产源头的监管是一个空白。
一些地方分段监管中存在各个环节之间分工不严格、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
有些常委委员提出,针对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清、配合不够的问题,建议对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予以明确。
为防止类似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再次发生,需要建立一个依法行政、协调高效、权责一致、问责明晰的监管体制,真正实现有效监管,从法律制度上堵住监管的漏洞,以保证食品安全,保证公众身体健康。
为此,草案增加规定: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